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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旅行证须知

  一、台湾同胞赴香港,可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中国旅行证、赴港进入许可(3个月1次或2次有效、每次停留14天)。如台湾同胞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往返祖国大陆途经香港,只需办妥赴大陆的加签,即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提供材料

  1.《中国旅行证申请表》(BG 03)一份;

  2.《香港签证申请表》(ID812)或新表格ID(E)936《Visa/Entry Permit Application Form》一份;

  3. 2X2英寸照片3张;

  4. 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来尼日利亚证明,如签证或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费用及办证时间:

  旅行证:二年多次进入大陆有效----3400奈拉;

  香港进入许可:50美元;

  办证需4个工作日。申请加急,需2至3个工作日,需另交3000奈拉。

  四、申请人可以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 不必提前预约。

  * 不受理邮寄申请。

  五、请在取件时使用现金支付办理费用。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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