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旅行证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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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湾同胞赴香港,可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中国旅行证、赴港进入许可(3个月1次或2次有效、每次停留14天)。如台湾同胞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往返祖国大陆途经香港,只需办妥赴大陆的加签,即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提供材料 1.《中国旅行证申请表》(BG 03)一份; 2.《香港签证申请表》(ID812)或新表格ID(E)936《Visa/Entry Permit Application Form》一份; 3. 2X2英寸照片3张; 4. 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来尼日利亚证明,如签证或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费用及办证时间: 旅行证:二年多次进入大陆有效----3400奈拉; 香港进入许可:50美元; 办证需4个工作日。申请加急,需2至3个工作日,需另交3000奈拉。 四、申请人可以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 不必提前预约。 * 不受理邮寄申请。 五、请在取件时使用现金支付办理费用。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