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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签名属实公证须知

  一、中国驻尼日利亚大使馆、驻拉各斯总领馆可为在尼的中国公民办理委托书、声明书、诉状等签名属实公证。

  申请人应亲自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中国使、领馆办理。申请人如无法亲自前往中国使、领馆,或已加入外国国籍,应向尼日利亚公证员(Notary Public)申办公证,再按认证程序办理认证。

  二、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中国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尼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3. 填写《委托书》、《声明书》、《诉状》等(请注意,文书内容应打印或用楷体书写,不得涂改,且须本人在领事工作人员面前签字方为有效)。

  申请涉及财产的委托书、声明书等公证,应提交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中国使、领馆不办理房产赠予公证,当事人可向尼日利亚公证员(Notary Public)申办公证,再按认证程序办理认证。

  三、办理方式、时间和费用:

  1. 须本人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无需预约。他人不能代办。

  2. 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一般类公证每份2500奈拉;商事财产类公证,每份5000奈拉;加急申请,需2至3个工作日,每份另收3000奈拉加急费;不提供当天服务。

  3. 请在取件时用现金支付办理费用。

  以上说明如有变化,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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