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证件
办理工作签证(Z)须知
2009/11/06

  一、请提供材料:

  1、有效期一年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

  2、《签证申请表》一份,并附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

  3、中国被授权单位签发的邀请函和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到中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经济技术咨询指导工作的还应提供中方外国专家局的《外国专家证》。

  4、在华工作一年以上人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一份。该表在送往中国使用前,需经当地公证员公证,尼日利亚外交部认证,再送中国使领馆认证。有关详情,请阅《办理认证须知》。

  * 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签证费、办证时间

  1.签证费:5000奈拉。

  2.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办证需4个工作日。申请加急,需2至3个工作日,需另交4000奈拉。

  * 不必提前预约。

  * 不接受邮寄申请。

  3.不接受现金支付签证费。

  三、工作(Z)签证3个月、1次有效,停留期为“入境后可停留000天”。持Z签证者须在签证签发3个月内入境,并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居留手续,领取居留证。

  领事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有权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