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颁发新版护照(1997版)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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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驻尼日利亚大使馆和驻拉各斯总领馆于2004年12月1日开始颁发新版(1997版)因私普通护照。新版护照采用先进的彩色相片扫描打印技术,防伪性能较好。 此前签发的旧版(1992版)因私护照仍可继续使用至有效期满,并可办理延期。 新版护照申请材料与旧版护照要求基本相同,但对护照相片有特殊要求,同时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也有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版护照因系扫描相片,故对相片要求高,如相片不合格,可能延误申领护照。 申请人须提供3张护照相片。相片长度48至55毫米,宽度33至45毫米,其中头部长度28至33毫米,宽度21至24毫米,应是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使用光面相纸,背景为浅蓝色或白色,且无任何装饰。除申请表上应贴的1张相片外,请勿用钉书钉或曲别针夹相片,请勿在相片背面用钢笔或圆珠笔用力写字,以免损坏相片。 二、新版护照需邮寄至巴黎护照制证中心印制,办理周期较长,故无法受理加急申请。申请人如有旅行或申请办理居留手续计划,需要换发护照或丢失补发护照,应尽早安排申请,以免延误。如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换照或补照者,我馆可为其办理旅行证作为临时措施来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一般情况下,因私护照正常换发需时4个星期,补发需时6个星期(遇节假日顺延)。 因公护照换(补)发因私护照及其他特殊换照或颁照申请,因需要向国内有关部门报核,故取证时间不能确定,需另行通知申请人。 三、新版护照收费标准如下: 1、正常换发每本8000奈拉; 2、遗失补发每本15000奈拉。 |